拍卖会名称 | 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文土告字〔2023〕32号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 拍卖时间 | 2023-10-17 11:00 开拍 | 拍卖会代码 | 拍卖方式 | 现场增价 | |
拍品类型 | 土地使用权 | 拍品数量 | 拍卖模式 | 公开拍卖 |
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文土告字〔2023〕32号
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议方式出让壹(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予公布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竞买保证金 |
文国土储(2023)-44号 |
文昌市文城镇青山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东侧园区地段 |
10122.5平方米(折合15.184亩) |
环卫用地 |
50年 |
≤0.6 |
≤35% |
≥25% |
≤16米 |
576.9825万元 |
二、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6日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申请),申请人应单独申请,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申请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申请。对本公示所列出让地块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向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如下申请文件:
(一)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二)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在文昌市境内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协议出让:(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二)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三)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四)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五)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五、申请人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向指定账户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 号)要求,竞买人也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六、申请递交
(一)联系地址: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室或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
(二)联系人:林先生 薛女士;
(三)联系电话:0898-63330100 15595926868。
七、确定供地方式:公示时限内若该出让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有关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协议出让现场会举行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7日上午11:00在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