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名称 | 20241127--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5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拍卖时间 | 2024-12-17 09:00 开拍 | 拍卖会代码 | 拍卖方式 | 网络竞价 | |
拍品类型 | 土地使用权 | 拍品数量 | 拍卖模式 | 公开拍卖 |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陵自然资告字〔2024〕75号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2024-5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批复》(陵府函〔2024〕359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2024-52号宗地位于黎安镇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用地面积4911.76平方米,其中4421平方米属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国有建设用地,490.76平方米属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其四至坐标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主要建设内容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综合智慧能源2号能源站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具体规划设计指标如下表: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
使用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米)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2024-52 |
黎安镇 |
4911.76 |
供应设施用地(供热用地,代码:1305) |
100 |
50 |
≤0.8 |
≤20 |
≥30 |
≤12 |
326 |
190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配建停车位6个。 |
(二)净地情况
2024年11月2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净地条件核定表》,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作业。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三)出让价格
2024-5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在区域的基准地价为每平方米490元(计32.67万元/亩),经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开展土地价值评估,土地总价款为377.2232万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52号宗地招商引资情况及竞买资格条件的函》(琼国教创函〔2024〕407号),该项目产业类别属于教育产业,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基准地价按现行基准地价成果中《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的教育产业中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系数为56%,基准地价调整为每平方274元(计18.27万元/亩)。经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根据调整后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土地单价为每平方米643元(计42.87万元/亩),总价为315.8262万元。印花税、测绘、评估费、净地调查、挂牌出让委托服务费等前期费用计入土地出让成本,我局拟定项目用地挂牌出让的起始价326万元。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须加强监管和考核,并主动将考核结果报送县资规局。如经产业主管部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考核未能达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的出让控制指标及项目开发建设要求,则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按照出让时的土地市场价值(即未适用产业地价优惠的土地价值)补缴地价款61.397万元,该条需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开发建设要求
1.项目用地按规定以挂牌方式供地确定用地单位后,竞得人可持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竞得人可持不动产权证书依法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竞得人须按规定办理建设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用地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动工前,竞得人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项目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预防地质灾害的危害。竞得人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项目用地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按照雨污分流建设排水管道,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要求设置预处理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动工、竣工时间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开竣工,应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县人民政府将依法按照闲置土地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置。
2.该宗地用地出让控制标准和用地准入协议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执行,该宗用地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范围内,根据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52号宗地招商引资情况及竞买资格条件的函》(琼国教创函〔2024〕407号),该宗地拟建项目属于教育产业,投资强度为项目全部建成时投资强度不低于240万元/亩,年度产值为项目达产后每五年年均产值190万元/亩,年度税收为项目达产后每五年年均税收不低于11万元/亩,总投资额为项目全部建成时总投资额不低于1769万元,达产年限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8年内(项目达产是指项目装机容量达到11800RT(41.5MW),接入供冷总建筑面积达到94万㎡,且年实际供冷量达到3936.75万RTh)。若因试验区范围内用冷建筑建设时序或办学滞后、用冷需求或实际用冷量不足(签订合同后8年内接入供冷建筑面积不足94万㎡,或年实际供冷量未达到3936.75万RTh),导致项目实际投资强度和规模以及投资进度未达到计划目标或年度产值及税收未达到计划目标的,投资强度和投资额、达产年限及产值税收应作相应延后和调整,具体可根据园区实际建设进度和实际用冷情况而定。
3.竞得人根据项目情况和相关需求设计建筑方案,并报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执行。
4.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建筑自持比例100%,未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或管理局批准同意,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对外整体或分割销售
5.竞得人在项目建成前,不得以转让、出租等任何形式转移土地使用权,不得以股权变更等形式变相转移土地使用权。
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6.该宗地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且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县住建局要求执行)。
二、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本次挂牌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1.失信的被执行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当事人;2.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3.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4.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有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
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52号宗地招商引资情况及竞买资格条件的函》(琼国教创函〔2024〕407号),报名企业资格由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进行初审(联系人:巫先生,联系电话:13322022373,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的《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竞买人资质初审条件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公章)。若竞买人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和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或提供零纳税证明。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竞买人参加竞买前三年内(2021年9月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竞买人需满足民营资本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占比不低于35%的要求,不满足此条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人需提供竞买人为民营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股权结构)。
7.民营资本参股不低于35%的国有控股企业仍为国有控股企业,不能参与竞买。
(二)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竞买保证金:竞竞买人应交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为190万元人民币。
缴纳方式一: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应选定一家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选定银行后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交纳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竞买人应谨慎选择。竞买人须按照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入该账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本次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保证金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
缴纳方式二:根据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的《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精神,该宗地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2时00分。
(三)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2时00分。
三、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二)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0时05分,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及15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挂牌报价地点: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
四、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竞买人未及时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牌交易竞价,且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五、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薛女士 卢先生
联系电话:15595926868
查询网址:
http://lr.hainan.gov.cn
http://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 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