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名称 | 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拍卖时间 | 开拍 | 拍卖会代码 | 拍卖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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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 编号 | 位置 | 面 积 (公顷) | 使用年限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27011- 200941 | 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1.8公 里处南侧 | 2.5946 | 50年 | 工业用地 | ≤1.0 | ≤25% | ≥35% | 490 | 250 | 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挂牌时间: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五、其他事项:(一)该宗地具体建设项目为食品加工厂项目,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省的工业产业政策,投资强度、建设密度、容积率等主要用地指标必须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二)该地块处于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在项目建设前须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预防地质灾害的危害,并按有关规定完善项目有关环保审批手续。(三)甲方按用地现状供地,竞得单位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用地内的有关用水、用电、用气、污水和通讯及其他设施安装费用由竞得单位承担。(四)涉及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管理规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